圖書館使用規則
開放時間: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正常上班日 上午09:00 ~ 12:00;下午13:10 ~ 17:00 。
借書規則:
- 學生借書,一律憑學生證辦理(限本人持證辧理);教職員工以員工帳號辦理。(還書不需學生證)
- 當期之期刊、報紙、特藏類圖書限館內閱覽,不外借。
- 非書資料、期刊限館內使用,但教職員可以外借(當期期刊除外),使用時先至櫃檯登記。
- 教職員一般圖書可借6冊30天,非書資料(含光碟、錄影帶、錄音帶)可借2片14天;過期期刊可借4冊30天。每人每冊可續借一次,最長續借天數30天。
- 學生可借一般圖書4冊21天,每人每冊可續借一次,最長續借天數14天;過期期刊可借2冊14天。
- 所借圖書,如遇本館亟需收回時,應於接到通知後,迅速歸還。
- 學生借閱圖書逾期者罰停止借閱權:逾期1冊1日,罰停止借閱權5日,依此累計。
- 凡入館內不得喧嘩,並請勿攜帶自用書籍、書包、飲食、雜物等,違者謝絕入館。
- 借/還/續借/逾期皆會發送e-mail通知。另開放線上書籍續借、預約功能,請多加利用。
圖書館利用教學規則
開放時間: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正常上班日 上午08:00 ~ 12:00;下午13:10 ~ 17:10。
平日使用規則:
- 凡團體入館閱覽者如為跑班教學請向教學組申請,其於特殊活動之需求請洽館員登記並填圖書館場地借用申請表。【申請表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