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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服務項目

圖書館使用規則

開放時間: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正常上班日 上午09:00 ~ 12:00;下午13:10 ~ 17:00 。

借書規則:

  • 學生借書,一律憑學生證辦理(限本人持證辧理);教職員工以員工帳號辦理。(還書不需學生證)
  • 當期之期刊、報紙、特藏類圖書限館內閱覽,不外借。
  • 非書資料、期刊限館內使用,但教職員可以外借(當期期刊除外),使用時先至櫃檯登記。
  • 教職員一般圖書可借6冊30天,非書資料(含光碟、錄影帶、錄音帶)可借2片14天;過期期刊可借4冊30天。每人每冊可續借一次,最長續借天數30天。
  • 學生可借一般圖書4冊21天,每人每冊可續借一次,最長續借天數14天;過期期刊可借2冊14天。
  • 所借圖書,如遇本館亟需收回時,應於接到通知後,迅速歸還。
  • 學生借閱圖書逾期者罰停止借閱權:逾期1冊1日,罰停止借閱權5日,依此累計。
  • 凡入館內不得喧嘩,並請勿攜帶自用書籍、書包、飲食、雜物等,違者謝絕入館。
  • 借/還/續借/逾期皆會發送e-mail通知。另開放線上書籍續借、預約功能,請多加利用。

圖書館利用教學規則

開放時間: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正常上班日 上午08:00 ~ 12:00;下午13:10 ~ 17:10。

平日使用規則:

圖書資料查詢用電腦使用規則

電腦開放使用閱時間: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正常上班日 上午09:00 ~ 12:00;下午13:10 ~ 17:00。

電腦開放使用限制:

  • 圖書館提供電腦,可上網檢索資料、列印及影印文件。
  • 圖書館電腦內建還原卡,資料無法儲存。
  • 學生使用館內電腦,禁止使用在其他非學術性之活動。

圖書館使用說明:

  • 對象:凡本校教職員工、學生,於本館開放時間內,均可於館內閱覽,並利用館內公有之各類資料。
  • 服務項目:
    • 借閱:
      • 學生使用學生證至服務台辦理借書手續,學生可借閱項目:一般圖書、過期期刊。以下限館內閱覽:DVD、VCD、CD、當期期刊、報紙。
      • 教職員使用員工帳號至服務台辦理借書手續,教師可借閱項目為:一般圖書、錄影帶、過期期刊、DVD、VCD、CD。以下限館內閱覽:當期期刊、報紙。
    • 參考諮詢:
      • 解說參考工具書之使用方法。
      • 解答有關圖書資料問題。
      • 圖書館利用指導。備有50部小筆電供課程教學使用。(限館內使用)
      • 線上公用目錄檢索指導。
      • 影印機使用指導。(掃描及影印、列印)
      • 電腦資訊查詢指導。
      • 圖書館星月夜讀辦法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