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論文暨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校內篩選辦法
台中巿衛道高級中學小論文暨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校內篩選辦法
民國 109 年 10 月 06日行政會議訂定
民國 110 年 05 月 18日行政會議修定
壹、依據: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及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辦法。
貳、實施目的:透過校內初選機制控管參賽數量。
(註:參賽篇數為高中部核定班級數量,小論文上限為24篇,閱讀心得上限48篇)
參、對象:本校高中部學生。
肆、截止時間:依圖書館當期公告截止時間。
伍、實施方式:
1.比賽地點:參賽學生先至全國中學生網站註冊資料並上傳檔案到作品專區。
2.評選方式:截至圖書館公告投稿的截止時間為止,由圖書館委請校內老師進行初選評審後,閱讀心得初選成績前48名之作品保留參賽資格,小論文初選成績前24名之作品保留參賽資格。未達作品件數,則全部作品予以保留參賽資格。
(註:小論文及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投稿篇幅,每人每項比賽限投一篇)
3.圖書館公佈初審結果後,由學生簽立「切結書」交至圖書館才能參賽,未簽立者由學校刪除作品並予以停賽2次處分。
4.寫作格式:參賽作品須依規定格式撰寫,詳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參賽文章規格說明及範例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格式說明暨評審要點」、「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參賽作品格式規則說明」。若有不合者優先予以剔除。
【中學生網站】:http://www.shs.edu.tw。
陸、獎懲:
1.校內初選不依年級評分,校內獲選者參加全國賽評審評比為特優、優等、甲等則校內依等第敘獎:特優小功1支;優等嘉獎2支;甲等嘉獎1支。全國賽主辦單位則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2.校內投稿經查為抄襲者送本校警懲委員會。
柒、評審方式:校內初審每篇作品,委請校內3位老師共同評審。
捌、著作權宣告:校內評比獲選者參加全國賽,因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
任。
玖、全國賽參賽學生注意其他事項:
1.參賽學生若因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經查證屬實者,依全國賽辦法將停權乙次,違規2次則永久停權。
2.參賽學生於上傳檔案完成後,於圖書館期限公告截止前,可進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重新投稿作業。於中學生網站公告之上傳截止期限後不得再進行稿件修改或增刪作業。
3.參賽學生輸入基本資料須仔細校對姓名及年級,若因個人疏忽造成獎狀資料有誤,同學須自行負責。
拾、本活動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