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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可貸項目

  • 可貸款項目:依據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五條,學生申請本貸款的金額,以固定修業年限內之下列為範圍。
    • 學雜費:其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 學生團體保險費:其金額為實際繳納者。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其金額依該主管機關之規定。
    • 學生已享有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部助學金者,應扣除其補助,就差額部分申請就學貸款,經發現溢貸情事,由學校統一辦理代償銀行,不會退費給學生。
  • 自由申貸項目:
    • 校內住宿費:依實際住校費用。
    • 校外住宿費:本校無。
    • 書籍費:其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上限為3,000元。
    • 生活費:低收入戶學生上限40,000元,中低收入戶學生上限20,000元。
      經教育部來文公告,若受疫情影響學生上限40,000元(須經學校初審通過後)
    • 不可貸款項目:住宿保證金、交通停車費、課外活動費、宿舍網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