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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逾期銷假、更正請假、特殊狀況(5天以上/個人公假)請假申請單

*請假申請單、家長證明或請假證明,視同正式文件,請勿塗改、或用鉛筆書寫,請填妥學生班級、座號、姓名、假別、事由、請假日期、家長簽名*

附件:請自行下載

注意事項

  • 本單非點名錯誤(曠課)之更正,有此情況須請當節任課老師提出證明。
  • 此【銷假申請單】僅受理至當學期,逾期不予受理。
    學生無法線上請假之逾期銷假者,需本人至學務處請假,並視情節懲處。
  • 請假五日以上、公假申請或修改請假日期假別者,請依請假規定親持申請單及檢附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銷假。

學生請假注意事項【請詳閱】請假注意事項說明:

*請假申請單、家長證明或請假證明,視同正式文件,請勿塗改、或用鉛筆書寫,請填妥學生班級、座號、姓名、假別、事由、請假日期、家長簽名*

請假事由文字說明:

  • 事假:家裡有事;家庭旅行;辦理證件;…等(附件:檢附家長證明,前7日內申請)
  • 臨時事假:臨時身體不適(未就醫);肚子痛(未就醫);臨時家裡有事;臨時事假;…等(附件:檢附家長證明;於【隔日】內補請)
    【事假/臨時事假:合併以不超過三天為原則,如果有特殊情況,建議事先以紙本假單提出申請。】
  • 病假:感冒(就醫收據);身體不適(有就診);腸病毒(有就醫);流行性感冒(就診收據);發燒(有看醫生);…等(附件:就醫收據、就醫證明)住院、開刀…等(附件:醫生證明)生理期不適(在家休息);生理假(未就醫)…等(附件:家長證明;於【隔日】內補請)
  • 學生請假若遇段考、模擬考等測驗,須於請假說明處註明清楚。
    扣分及補考請洽教務處
    例1:遇1/1為段考日,因感冒不適,請假1天
    例2:遇2/27-2/28為國三模擬考,因發燒不適,請假2天
  • 學生可以線上請的假別的假別:
    事、喪假-事前7日內(含假日)完成(附家長證明)(非當日申請)。
    病假-7日內(含假日)完成。
    (有日期的就醫證明、收據;不可用藥袋;生理假為病假附家長證明於【隔天(含假日)】補請)
    3日內的病假:附就診收據或醫生證明(顯示就醫日期及不可使用藥袋) 3日以上、連續二次就診請假超過三日的病假:附正式的醫生診斷證明書
  • 請於上述相關規定的期限內銷假,否則為逾期請假則無法使用線上請假,需本人親自持申請單至學務處請假,並依校規懲處。
    (非上述假別請親洽學務處申請或詢問,如:公假)
    請假五日以上、公假申請或修改請假日期假別者,請依請假規定親持申請單及檢附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銷假。
  • 學生請假:請於【當日8時前】由家長以電話、LINE、簡訊向導師報告
    請假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病假如只由家長出示證明為「事假」(生理假使用家長證明)。
    *家長證明格式可參照本校網站首頁/學生事務處/申請表下載專區的範本格式或下載使用
  • 學生請事假除遇緊急事故可【翌日補請(含假日)】,無正當理由未事先完成請假則不予受理,無就醫之事假【隔天(含假日)】補請,超過三次列入黑名單並視情節懲處
  • 上課期間因事或病須臨時外出者,需家長來接並辦理臨時外出證,經導師簽章及學務處核准後始得離校,【隔天(含假日)】應補辦請假手續。
    注意:臨時事假、臨時因病外出未就醫(隔日補請):學生請假時,請在請假事由備註說明:臨時事假、臨時家裡有事、身體不適未就醫、……等等,
    註明請假原因,只標註事假、家裡有事、處理私事一律以事假規則論之。
  • 【退單】之假卡請於【3天內(含假日)】重送。

特別說明事項:

  • 無就醫=事假,「一定」要檢附【家長證明
    X證明不可附X吃的藥/藥水、藥盒、拍溫度計、拍受傷部位、拍休息中的學生……
  • 【腸病毒、水痘】:請用學生請假申請單(自行下載)附上「診斷證明」,予以公假
  • 學生參加比賽:請用學生請假申請單(自行下載)檢附「正式公文」,公文上須註明予以公假
  • 請假證明、家長證明:請勿塗改及鉛筆書寫
  • 出國/旅行=事假:須事先申請;需同時檢附機票檢附家長證明
    X證明不可附X出遊照片、風景照、行程書面、網頁截圖、付款收據……
  • 預約看診:請家長先告知導師,可於看診後銷假為病假(7日內)

【申請單為完成銷假依據,如有疑義請提出,請自行妥善保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