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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住宿申請表

壹、住宿管理申明:

  • 為維護宿舍安全與管理,請家長與學生均當場完整閱讀住宿獎懲細則與住校規定後,理解並同意接受住宿管理,簽署學生住宿保證書。
  • 簽署學生住宿保證書代表理解並同意接受住宿管理。
    日後若有違犯,將依規定處置,故請務必詳細完整閱讀以下住宿獎懲細則與掃描QR-Code閱讀住校規定等,不受理「不清楚相關規定等」規避之詞。

貳、住宿獎懲細則

  • 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記嘉獎。
    • 當月生活、內務成績優良之寢室。
    • 拾物不昧,其價值輕微者。
    • 生活言行較前進步、有事實表現者。
    • 檢舉弊害,經查明屬實者。
    • 其他應予嘉獎者。
  • 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記警告。
    • 無故不參加勞動服務者。
    • 無故不參加早上集合者或晚自習者。
    • 破壞公共秩序者(餐廳內、自習及就寢時) 。
    • 經常違犯住校規定情節輕微者。
    • 隨地吐痰或拋棄髒物,影響環境衛生,情節輕微者。
    • 當月生活,內務競賽成績較差之寢室。
    • 其他應予記警告者。
  • 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記小過。
    • 攜帶或閱讀不正當之書刊或圖片者。
    • 不服自治幹部勸導者。
    • 不假外出或逾時返校者。
    • 欺騙師長或同學情節輕微者。
    • 故意破壞公物者。
    • 違規使用電源,炊煮食物,點燃火燭情節輕微者。
    • 上課時間擅入宿舍者。
    • 其他違規事項應予記小過者。
  • 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記大過。
    • 誣蔑師長,態度傲慢者。
    • 竊盜行為。
    • 賭博、酗酒、吸煙、嚼檳榔、吸食或注射違禁品。
    • 爬牆外出或爬牆進入宿舍者。
    • 攜帶違禁品、私藏刀械,足以妨礙公共安全者。
    • 違規使用電源、火燭情節重大者。
    • 毆打同學,情節輕微者。
    • 私自留宿外人。
    • 其他應予記大過者。
  • 凡違規本獎懲細則第六條各款情節重大者,或經宿舍會報決議不予住宿者,除依第六條規定處分外,予以勒令退宿。
  • 住校生之獎懲以教育部公佈之「學生獎懲實施要點」為基礎,其精神亦同。
  • 本獎懲細則未列舉之重大獎勵或違規,悉依「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之規定處理。

參、住校規定:

  • 外出請假規定,不假外出依校規記過處分(出校門口視同外出),詳細規定請掃描QR-Code閱讀。
  • 宿舍一般守則(詳細規定請掃描QR-Code閱讀):
    • 零用錢應隨身保管,不得放置寢室內。若有大筆現金需繳費或攜帶超過200元以上現金,請交至宿舍辦公室並由家長告知舍監,申請代為保管。如未提出申請,則無法協助,請同學務必謹慎小心。
    • 宿舍有提供充電櫃給需要同學充手機或行動電源,其他地方勿使用充電(安全考量)。如經發現違規使用,依住宿規定處理。
    • 非住宿生進入宿舍或寢室,該學生依校規記小過乙次,住宿生知情不報者,罰勞服乙次。
    • 送醫時間:18:30(禁止利用看病時間購物),請事先至辦公室登記。
  • 寢室內一般規定(詳細規定請掃描QR-Code閱讀):
    • 非經他人同意,不得擅入他人寢室。
    • 休閒時間嚴禁在室內或走道奔跑、嬉戲、玩球,並不得大聲喧鬧。
  • 自習規定
  • 就寢規定
  • 電子產品使用規定
  • 內務規定
  • 宿舍管理規範(男、女宿各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