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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改過銷過申請表及流程

申請程序:

領取申請單→家長填寫意見並簽名→依懲處種類予附署師長簽章

→送生輔(管)組認證申請日期→實施行善(愛校)服務或蒐集發票

→完成後送生輔(管)組審核

→審核通過:由生輔(管)組註銷;審核未通過者,將另行通知。

  • 附署師長簽章:警告1名、小過2名、大過3名。(導師、懲處師長、輔導老師)
  • 每學期相同違規處分及小過僅限註銷一次;在學期間大過僅限註銷一次。

流程說明:

改過銷過申請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