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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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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學校的請假方式?

108學年度開始使用的請假方式及說明如下表:

假別說明 說明 請假方式
當日 若發現今天身體不適或臨時有事 當日上午8點前打電話、LINE、簡訊等方式向導師請假。
事後務必依下列方式上網完成請假程序
事假
喪假
已知要請假日期
(出國、家裡有事、身體不舒服沒去看醫生、親人去世已知儀式日期)
開始請假前7日上網請假,需檢附家長證明
病假 身體不舒服、有去醫院看醫生。 返校後7日內上網請假,需檢附醫生證明或收據,二擇一即可
生理假 生理性別為女性,每月限一次 返校後1日內上網請假,需檢附家長證明
臨時外出 因身體不適(病)或遇緊急事故(事/喪)。
當日有到校上課,請家長親自帶回
返校後1日內上網請假,需檢附家長證明或醫生證明
公假 代表學校參加校內、外競賽 由承辦競賽或活動單位統一提出申請公假
  • 請假路徑:學校官網→學生(成績查詢、請假)系統→登錄
  • 未依規定辦理請假:將依據獎懲辦法第十二條、不遵守請假規則,或未按照正常請假手續,無故未隨班上課者。-警告乙次
  • 補請假或請假需超過5日以上請假:學校官網→學生事務處→申請表下載→下載學生逾期銷假、更正請假日期、特殊狀況請假申請單→填妥後繳至學務處

請問學校改過銷過辦法為何?

申請程序:

領取申請單→家長填寫意見並簽名→依懲處種類予附署師長簽章

→送生輔(管)組認證申請日期→實施行善(愛校)服務或蒐集發票

→完成後送生輔(管)組審核

→審核通過:由生輔(管)組註銷;審核未通過者,將另行通知。

  • 附署師長簽章:警告1名、小過2名、大過3名。(導師、懲處師長、輔導老師)
  • 每學期相同違規處分及小過僅限註銷一次;在學期間大過僅限註銷一次。

流程說明:

  • 改過銷過申請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