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宿收費期間及明細
112年8月30日(週三)至113年1月19日(週五)
1.住宿費: 6,700元 2.伙食費: 9,740元(收早、晚餐費;午餐費併入全校團膳,另計辦理) 3.空調費: 1,000元 合 計:17,440元
備註:【早餐週一至週五共100天x50元=5,000元;晚餐週一至週四計79天x60元=4,740元,共9,740元。
二、請先至學務處領取【學生住宿申請表】辦理住宿登記,經審核通過後,發放繳費單。住宿相關問題及注意事項,國中部請洽學務處生管組、高中部請洽學務處生輔組。
三、繳費單之領取
(一)新申請住宿生:完成住宿記後,由總務處通知領取繳費單,並請於期限內儘速完成繳費,以俾後續作業。
(二)舊住宿生:由宿舍老師分發給住宿生,並請於期限內儘速完成繳費,完成確認事宜。
(三)繳費單之補發或查詢網址https://ars.tcb-bank.com.tw/student
操作步驟:合庫學費代收網/學生登入/04高中/(176118)3046臺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住宿費/請輸入學生學號/驗證碼/確定/列印繳款單
四、退宿
(一)退費標準:依學生匯款帳戶資料表辦理匯款,合庫銀行免手續費。
1、住宿費及空調費:本校住宿生因特殊原因於學期中退宿者,住宿費及空調費之退費依「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民國111年7月4日修正)第5條。
(1)註冊後開學日前,全數退還。
(2)開學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3)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者: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4)開學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5)寒輔僅上課五天,入住後退宿者,不予退費。
(6)暑輔上課三週:第一週退宿者退三分之二。第二週退宿者退三分之一。第三週退宿者退不予退費。
2、餐費:依實際未用餐天數退費(退宿日隔天起算)。
(二)退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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